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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碼: | 890011 |
基金名稱: | 長江聚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
基金簡稱: | 長江聚利債券型A |
基金類型: | 債券型 |
管理人: | 長江證券(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托管人: |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2-01-11 |
申購數量限制: | 投資人通過其他銷售機構申購本基金基金份額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元(含申購費),追加申購單筆最低金額為1元(含申購費)。各銷售機構對本基金最低申購金額及交易級差有其他規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務規定為準,投資人需遵循銷售機構的相關規定。 |
投資目標: |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債券,關注可轉換債券的投資機會,同時適度參與權益類品種投資,在合理控制風險并保持資產流動性的基礎上,力爭為投資者創造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
投資范圍和比例: |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或注冊上市的股票)、債券(包括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公司債、企業債、地方政府債、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含可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同業存單、貨幣市場工具、國債期貨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本基金投資于債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變更時,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對上述資產配置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
業績比較基準: | 中證綜合債指數收益率*85%+滬深300指數收益率*10%+金融機構人民幣活期存款基準利率(稅后)*5% |
特別說明: | 長江證券超越理財可轉債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成立于2011年3月23日,2022年1月11日正式變更為長江聚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并按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的要求相應修改法律文件?!堕L江聚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1月11日生效,原《長江證券超越理財可轉債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集合資產管理合同》同日起失效?!堕L江聚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繼續持有的原長江證券超越理財可轉債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份額,自動轉換為長江聚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A類基金份額。 |
碩士。曾任昆山諾亞星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員,長江證券(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風控經理、研究員、投資經理助理?,F任長江尊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長江聚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
分紅年度 | 權益登記日 | 紅利發放日 | 每十份基金分配紅利金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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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銷售機構名稱 | 銷售機構網址 | 銷售機構客服電話 |
1 | 長江證券(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 www.717442.com | 4001-166-866 |
2 | 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www.95579.com | 95579或4008-888-999 |
3 | 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 fund.eastmoney.com | 95021 |
4 | 上海陸金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 www.lufunds.com | 400-821-9031 |
5 |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www.bankcomm.com | 95559 |
6 | 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 www.yingmi.cn | 020-89629066 |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80%年費率計提。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0.20%的年費率計提。
3、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年費率為0.30%。
4、申購費用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在申購時收取申購費,申購費率隨申購金額的增加而遞減。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用。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用采取前端收費模式,申購費率如下:
申購金額(M) | A類基金份額申購費率 | C類基金份額申購費率 |
M<100萬 | 0.60% | 0.00% |
100萬≤M<500萬 | 0.40% | |
500萬≤M<1000萬 | 0.20% | |
M≥1000萬 | 按筆收取,1,000元/筆 |
投資人如果有多筆申購,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按每筆A類基金份額申購申請單獨計算。
5、贖回費用
贖回費用由贖回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贖回費用歸入基金財產的比例不低于25%,未計入基金財產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其中,對持續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收取的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本基金贖回費用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該部分基金份額的時間分段設定如下:
持有時間(N) | A類基金份額贖回費率 | C類基金份額贖回費率 |
N<7天 | 1.50% | 1.50% |
7天≤N<30天 | 0.10% | 0.10% |
30天≤N<365天 | 0.05% | 0% |
N≥365天 | 0% | 0% |
(注:贖回基金份額持有時間的計算,以該基金份額在登記機構的登記日開始計算)